当前位置:企业首页 > 招商产品 > 咳特灵片

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东方医药网客服

025-57950697

所在地区:广西/河池

主营行业:

 
 
产品分类
专属代理
您关注的产品:
您的号码:
您的留言将以短信及微信通知企业,信息严格保密

咳特灵片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7-07 14:31:06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12片/板×2板/盒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316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基药 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
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 其它

025-57950697
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片剂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12片/板×2板/盒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

产品介绍:

咳特灵片

【成份】小叶榕干浸膏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辅料为淀粉、硬脂酸镁、药用薄膜包衣粉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,呈红棕色;味微苦。

【功能主治】镇咳,祛痰,平喘,消炎。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。

【规格】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180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7毫克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3片,一日2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。

【禁忌】孕妇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
5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6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。

【包装】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装。100片/板×2板/盒×400盒/箱。
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第108(WS3-B-2742-97)。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5021316